电梯井内模系统施工时安全措施:
1、模板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层高超过3.3m的可调钢支撑模板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
2、模板装拆和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施工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模板安装、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高处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4、安装墙、柱模板时,应及时固定支撑,防止倾倒;
5、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可调钢支撑等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载荷;
b.可调钢支撑等支架底部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底座或预埋螺栓,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c.可调钢支撑等支架立杆的规格尺寸,连接方式,间距和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d.销钉对拉螺杆,定位撑条,承接模板与斜撑的预埋螺栓等连接件的个数、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螺帽应扭紧;
e.当采用本规章贵定外的支撑形式时,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的规定。
6、模板支架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支架结构杆件。
7、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应验算风载荷产生的上浮力影响,且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防止模板上浮。雷雨季节施工应有防湿、防滑、避雷措施。
8、在模板搭设或拆除过程中,当停止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已搭设或拆除后剩余部分模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