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务院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正式印发,提出了四大重点工作:一是发展高效木材加工业,提高木材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推行木材保护技术,延长木制品使用期限;三是建立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机制,实现木材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发展木材代用,优化木材消费结构。其中,明确指出在城乡建设中优先选用可循环使用的非木质材料,推广使用钢、竹建筑覆模板和脚手架等非木质施工器材。
据不完全统计,1980—2013年,全国累计节约代用木材量超过10亿立方米。按森林每立方米吸收1.8吨二氧化碳计算,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亿吨;按目前中国的林分森林蓄积每公顷84立方米计算,相当于减少了2000多万公顷森林的砍伐,为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2013年,我国木材进口量为791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8%,创我国木材进口的最高纪录。其中,原木进口量为451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9%;锯材进口量为239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目前,我国进口木材中的针叶材比重逐年增大,已占70%;阔叶材比重逐年减小;锯材进口量逐年增多,原木进口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