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圆柱子木模板的配制要求:
(1)木模板及支撑系统所用的木材,不得有脆性、严重扭曲和受潮后容易变形的木材。
(2)木圆柱子模板厚度,侧模一般可采用20~30厚,底模一般可采用40~50厚的木板。
(3)拼制模板的木板条不宜宽于下列值:
1)工具式模板的木板为150mm。
2)直接与混凝土接触的木板为200mm。
3)梁和拱的底板,如采用整块木板,其宽度不加限制。
(4)木板条应将拼缝处刨平、刨直,模板的木挡也要刨直。
(5)钉子长度应为木板厚度的1.5~2倍,每块木板与木档相叠处至少钉2只钉子。
(6)混水圆柱子模板正面高低差不得超过3mm;清水模板安装前应将模板正面刨平。
(7)配制好的圆柱子模板应在反面编号并写明规格,分别堆放保管,以免错用。